转:政策周报|读要网(2026.4.20-4.26)

来源:海南尚霖阳光医学发展基金会 浏览(701) 2026-04-28

导语过去一周(420日至426日),国家与地方层面政策频出,读要网梳理了34值得关注的重点新政。本期内容不仅涵盖了国务院关于服务业发展的顶层部署,更聚焦于与民生福祉、产业发展息息相关的多个领域:医保基金监管趋严,举报最高奖励20万元;公共卫生体系持续加强,更新尼帕病毒诊疗方案,关注肿瘤早筛;药械创新迎来利好,附条件批准程序明确,多地出台转化支持政策;地方实践亮点纷呈,上海推出儿童青少年“五健”计划,多地探索生育支持与长护险实施为了方便您查阅,我们将所有政策系统性地分为国家级综合部署、医疗保障与基金监管、卫生健康与疾病防控、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中医药发展、市场监管与营商环境、标准化与科技创新、社会保障与长期护理八大类别,并附有核心内容速读,助您精准、高效地把握政策动向。

一、国家级综合部署 

1.国务院关于推进服务业扩能提质的意见-国发〔20267

读要速览:核心目标:2030年,服务业总规模迈上100万亿元台阶,培育更多“中国服务”品牌,提升全球竞争力。

补强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强化科技服务(研发设计、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现代物流、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行动、5G/6G技术)、供应链金融、节能环保及商务服务。

提升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社区家政、零售等居民服务优质供给;提高养老托育服务适配水平;增强医疗卫生、预防保健等健康服务能力;创新文旅体服务模式。

推动转型升级:推进服务业数智化转型、标准化建设,促进与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融合发展,并稳步扩大开放合作。

完善支持政策:通过深化改革创新、丰富财政金融工具、提升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扩大优质经营主体等措施,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保障。

该意见是指导未来几年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旨在通过扩能提质,更好发挥服务业在支撑产业升级、满足民生需要和带动就业方面的作用。

2.【国家】国新办就2026年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

读要速览:2026421日,国新办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一季度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情况。总体实现良好开局,主要特点如下:

工业运行稳中有进: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6.1%31个省份全部正增长,行业增长面超八成,工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近四成。

创新动能持续增强: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2.5%。工业机器人、集成电路等产品产量高速增长。

装备制造业贡献突出:增加值同比增长8.9%,对工业增长贡献率近50%。高端化、智能化成果显著,如全球首款侵入式脑机接口医疗器械获批。

数字经济深度融合:5G、千兆光网已融入91个国民经济大类。累计建成12605G工厂,全面完成“百千万”行动目标。

惠企服务提质增效:前两个月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15.2%。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2%

二、医疗保障与基金监管

1.【国家】各地公开征集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线索,最高奖励20万元!

读要速览:国家医保局联合财政部印发《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办法》,在全国范围推行。举报范围涵盖: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分解收费等所有骗保行为。奖励标准根据线索价值和查实金额的比例确定,最高可达20万元,并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该举措旨在构建“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四位一体的基金安全防线,动员全社会力量守护“看病钱”、“救命钱”

2.国家医保局关于公开发布第九批智能监管“两库”规则和知识点的公告

读要速览:本次公开发布的是《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知识库(2025年版)》中与“药品限二线使用”规则对应的全部601具体知识点。这些知识点明确了各类药品在临床使用中的优先级别、适用条件(如特定诊断、特定治疗阶段、其他治疗无效后)等限制性要求。各地医保部门需据此更新本地智能监管系统,推动监控规则从“事后审核”向“事前提醒、事中拦截”延伸,引导医务人员在开具处方时即遵循临床规范和医保支付规定,从源头减少违规行为。

3.【天津】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天津市医疗保障住院医疗费用按病种付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读要速览:该办法标志着天津市正式全面实施住院费用按病种分值(DIP)或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文件详细规定了病种分组、分值/权重确定、费用结算、考核评估、监管核查等全流程管理要求。核心目标是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约束机制,倒逼医院主动控制成本、提升效率,从而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能

4.《天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基本医疗保险医用耗材支付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政策问答

读要速览:以官方问答形式,对天津市医用耗材医保支付管理的具体操作进行权威解读。内容可能涵盖纳入医保支付的耗材范围界定、支付标准的制定依据(如是否区分甲、乙类)、患者自付比例计算、医疗机构采购与使用要求、以及异地就医结算规则等,旨在增强政策透明度,指导各方准确执行。

明确准入与排除原则:明确了医用耗材纳入本市医保《耗材目录》必须同时满足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具有合法注册批件、可单独收费、拥有国家医保分类代码等五项条件同时,明确将非治疗性康复器具、美容健美耗材、不可单独收费的耗材等排除在支付范围之外

规范目录管理与使用:耗材目录》实行国家统一的“三级分类+通用名+材质特征”管理。目录内耗材分为甲类和乙类:甲类耗材设定医保最高支付标准,无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乙类耗材在最高支付标准内,需参保人先自付一定比例后再由医保按规定支付。

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目录将根据医保基金支付能力、临床需求和患者负担,通过医疗机构申请的方式,原则上每年动态调整一次。符合准入条件的耗材还需通过天津市医药采购平台采购,并经过专家评审,综合考虑临床价值、经济性和基金承受能力后才能最终纳入。

强化支付协同:加强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带量采购价格的协同。对于集采耗材,同步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于非集采耗材,则统筹考虑患者负担和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支付标准。

5.【浙江】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关于《金华市困难群众高血压、糖尿病门诊免费用药实施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读要速览:金华市计划对特困、低保、低边等困难群众,在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门诊治疗高血压、糖尿病(“两病”)实行基本药物免费供应。方案明确了免费药品目录(以国家基药目录内常用、经济的品种为主)、保障对象认定流程、处方管理和资金结算方式。此举旨在通过医保基金精准支付,彻底解除困难群众“两病”长期用药的经济负担,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是医疗救助制度的深化。

6.关于公开征求《河南省推进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情况的公告

读要速览:此公告标志着河南省基本医保省级统筹改革已完成公开征求意见阶段,进入政策完善和准备实施期。省级统筹的核心在于实现全省范围内医保政策、基金管理、经办服务、信息系统的“四统一”,这将从根本上解决地区间政策差异、基金池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弱等问题,大幅提升制度的公平性、可持续性和管理效能。

7.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医用耗材价格治理并规范开展价格联动工作的通知

读要速览:海南省部署对医用耗材价格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是规范全省范围内的价格联动工作。

建立全覆盖的价格联动机制除国家及省际联盟集采中选产品外,所有在省平台挂网的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均纳入价格联动范围。要求企业在其他省份出现新的更低挂网/中标价后,必须在30个自然日内主动申报下调价格。对拒不整改或未按时联动的企业,将暂停其同类别产品挂网3个月并纳入信用评价

强化非中选产品限价管理:对集采非中选产品设定严格的“价格高线”,企业挂网价不得超过国家或联采办公布的高线。对已挂网的超价产品,必须主动降价至高线以内,否则将予以暂停挂网处理。

实施重点品类监测与风险处置:将骨科材料(涵盖外固定、内固定、螺钉、融合器等12大类)和胰岛素笔用针头列为首批重点监测产品,要求相关企业立即完成价格联动。

健全失信惩戒与结果应用机制:对未按时申报、申报不实、虚构价格、选择性报价等失信行为,一经查实将严格按信用评价规则处置,并视情出台配套价格惩处措施。

明确各方职责与保障措施:省医保局负责统筹实施与监测,各级医保部门加强监管,医疗机构主动监测上报价格异常。同时,为保障临床必需,对无法替代的产品保留了备案采购通道。

8.【新疆】关于《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自治区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读要速览:新疆就两类定点零售药店的准入和管理标准公开征求意见。核心是对以下两个遴选规程进行规范:

门诊统筹(含门诊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

目的:将符合条件的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服务范围,允许参保人员在此类药店刷卡结算普通门诊和门诊慢性病费用,扩大医保服务的可及性和便利性

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双通道定点零售药店遴选规程

目的:建立谈判药品“双通道”供应保障机制。即,在定点医院之外,遴选管理规范、供应能力强的零售药店作为第二供应渠道,确保国家医保谈判药品(通常为临床必需、价格昂贵的新药)能够“买得到、用得上、可报销”,解决“进院难”问题

简而言之,此举旨在通过完善定点药店遴选机制,一方面方便群众日常门诊购药,另一方面重点打通国家谈判药品供应的“最后一公里”,是深化医保支付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的具体措施。

9.《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读要速览:该征求意见稿拟推出系统性生育支持政策。

主要目的: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关键举措:拟将部分治疗性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以减轻相关家庭的经济负担

政策方向:该通知是四川省响应国家号召,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加强制度保障功能的具体体现,旨在通过医疗保障政策的优化,支持积极生育

三、卫生健康与疾病防控

1.【国家】关于生物医学新技术临床转化应用审批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读要速览:针对干细胞、体细胞治疗、基因编辑等前沿生物医学技术,国家卫健委拟制定专门的临床转化审批规范。

审批范围:性化程度高、无法标准化量产的生物医学新技术(区别于药监局监管的药品/器械)

审批流程:申请→形式审查→技术 + 伦理评估→部门审核→许可决定

特殊通道:设优先审查(危重急需)、紧急应用(重大公卫事件)通道

全生命周期:获批后实行风险分级、限制期应用、定期报告、再评估与退出机制

监管分工:审批长期监管并重,明确专业机构职责

2.【国家】关于印发尼帕病毒病诊疗方案(2026年版)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6132

读要速览:该方案是在既往版本基础上,结合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和临床实践修订而成。方案详细阐述了尼帕病毒病的病原学、流行病学特征、临床表现(包括轻症、重症及后遗症)、实验室和影像学检查特点。重点更新了病例的早期识别、诊断标准、鉴别诊断流程、抗病毒治疗、呼吸支持等重症监护方案以及康复管理建议,为各级医疗机构科学、规范开展诊疗工作提供了权威技术指南。

3.国家卫生健康委2026423日新闻发布会介绍肿瘤预防及早筛相关健康知识有关情况

读要速览:本次新闻发布会由国家卫健委组织,邀请癌症防治领域权威专家,向公众系统介绍我国高发癌症(如肺癌、结直肠癌、胃癌、乳腺癌、肝癌等)的主要危险因素和一级预防措施。重点科普了适用于不同风险人群的早期筛查技术(如低剂量螺旋CT、胃肠镜、HPV检测等)及其推荐筛查间隔。旨在提升公众“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的健康意识,推动癌症防治关口前移。

4.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成人脑卒中食养指南等3项食养指南的通知-国卫办食品函〔2026114

读要速览:本次印发的3项食养指南包括《成人脑卒中食养指南》、《成人慢性肾脏病食养指南》和《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食养指南》。每项指南均基于疾病特点和营养学原理,为不同人群、不同季节、不同地区提供了具体的膳食建议、食谱示例以及生活方式指导。例如,《脑卒中指南》强调了控制钠、脂肪摄入,增加全谷物和蔬果;《生长迟缓指南》则关注蛋白质、钙、锌等关键营养素的足量摄入。这是“以食养生”、“以食防病”理念的具体实践。

5.【国家】关于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读要速览:为落实修订后的相关法规要求,国家卫健委在原规定基础上修订起草本征求意见稿,旨在强化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全流程管理,保障临床合理使用、防范流入非法渠道;文件扩大管理范围至麻醉药品+第一类、第二类精神药品,新增知情同意、回收销毁、安全应急、信息化监管等要求,细化机构、人员、处方、使用等全链条规范,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关于印发《上海市儿童青少年“五健”促进行动计划(2026-2030年)》的通知-沪卫妇幼〔20263

读要速览上海启动新一轮“五健”促进行动计划,旨在通过五年时间系统提升儿童青少年健康水平。“五健”指:健康行为(养成合理膳食、科学运动、规律作息习惯)、健康心理(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健康环境(改善校园、家庭、社区物理与人文环境)、健康服务(优化医疗卫生服务供给)、健康保障健全政策与投入保障)。计划明确了家庭、学校、社区、医疗机构和政府部门的责任分工,构建跨部门联动的儿童青少年健康支持性环境。

药品与医疗器械监管 

1.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附录:药品零售连锁质量管理(征求意见稿)》意见

读要速览:为规范药品零售连锁经营、保障用药安全,国家药监局发布GSP 附录:药品零售连锁质量管理(征求意见稿),明确总部—配送中心—门店三级责任体系,全面落实七统一管理要求,强化统一采购、统一审核、统一药学服务,禁止门店外采药品,新增质量内审、网络销售、远程药学服务等规定,压实连锁企业全链条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的公告(2026年第41号)

读要速览:国家药监局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第41号公告,正式施行修订后的《药品附条件批准上市申请审评审批工作程序》,旨在加强该快速通道的监督管理。核心修订内容与关键规定概括如下:

优化适用范围:在原有基础上,补充了中药相关适用内容,并明确了适用于治疗严重危及生命且无有效治疗手段的疾病、公共卫生急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需的疫苗等情形

细化审批与上市后要求:审批标准:明确以早期临床试验数据支持附条件上市时,需已提交启动确证性研究的证明研究时限:上市后需完成的确证性研究完成时限原则上不超过4年;延期规定:确证性研究申请延期原则上不超过一次;但对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疫苗,因不可抗力可允许再次申请

明确退出机制:若未按期完成研究、研究结果不能证明获益大于风险等,将面临注销药品注册证书或核减适应症的后果

设置过渡期:对于公告发布时已过期的附条件批准药品注册证书,持有人若有意愿,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延期研究或更换研究方案的申请。

此次修订是对2020年实施的附条件批准程序的优化完善,旨在鼓励创新、加速临床急需药品上市的同时,进一步规范流程、强化全生命周期监管。

3.国家药监局药审中心关于发布《治疗用重组蛋白药物首次申报临床试验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等3个文件的通告(2026年第30号)

读要速览:本次项药学资料撰写指导原则,统一规范重组蛋白、抗体偶联药物、生物类似药首次申报临床试验(IND)的药学资料撰写要求,遵循 ICH M4QR1)框架,结合药物特点细化撰写规范并提供示例,提升申报资料质量与审评效率。文件详细规范了原料药与制剂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稳定性研究、表征分析等模块的数据要求和呈现格式。

4.【国家】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审核结果公示(2026年第11号)

读要速览:根据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2026年4月22日发布的公示(第11号),仅有一个医疗器械项目通过审核,拟纳入优先审批程序。核心信息如下:

产品:人类多基因突变联合检测试剂盒(可逆末端终止测序法)

申请人:江苏先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同意理由:该产品属于“诊断或者治疗恶性肿瘤,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

公示期:2026年4月22日至4月29日,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异议反馈。

5.国家药品抽检年报(2025

读要速览:该年报系统披露了2025年度全国药品质量抽检工作的整体情况。内容包括抽检的品种类别、批次数量、总体合格率、不合格项目分布(如含量测定、有关物质、微生物限度等),以及针对抽检发现的主要质量风险和突出问题提出的监管建议。它是反映我国药品安全总体状况、指引监管资源精准投放的重要年度报告。2025 年全国完成135 个品种、19386 批次药品抽检,覆盖生产、经营、使用全环节,总体合格率99.2%,药品质量保持较高水平、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抽检聚焦集采药品、儿童用药等重点品种,同步强化网售药品监管;对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督促整改,持续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筑牢药品安全底线。

6.关于《江苏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注册程序》(征求意见稿)等3个程序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2026年 第3号)

读要速览: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就《江苏省第二类医疗器械创新产品注册程序》等3项审评审批程序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核心目的是优化本省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审评审批机制,拟为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国内首创、临床价值显著的“创新产品”开辟快速通道,提供早期介入、专人指导、优先检验和审评等服务,以激励本省医疗器械产业创新,加速优质产品上市进程

7.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海南省推进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春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读要速览:该方案是海南省药监局、卫健委、医保局三部门为落实国家“春雨行动”部署,联合推出的全链条医疗器械临床创新成果转化促进计划。其核心是构建“征集筛选—对接匹配—辅导培育—转化落地”的闭环服务体系,旨在打通从“临床金点子”到“上市好产品”的通道。

平台化征集与对接:“海南省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开设专栏,面向全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常态化征集创新项目,并向企业和投资人开放,促进医工合作

全流程辅导与加速:对入选项目提供“提前介入、一企一策”的研发与注册指导,并优先推荐进入审评前置或创新医疗器械通道,加速上市进程

三部门协同保障:药监局:负责统筹推进、审评加速与技术帮扶卫健委:负责开放临床资源、鼓励成果转化与产品使用医保局:负责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新产品及时挂网,衔接支付政策

明确实施路径:案自2026年4月底启动,计划通过三年时间(至2028年底),系统推进项目征集、对接和转化落地工作。

五、中医药发展

1.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市(县)管理办法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发〔20265

读要速览:该办法标志着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创建活动正式进入制度化、常态化阶段。创建周期3年,包括申报、创建、评审、命名、复审等环节。评审标准涵盖组织领导、服务网络(10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设置中医馆)、人才队伍(中医类别医师占比)、服务能力(能提供6类10项以上中医药技术)、文化宣传等多个维度。获评“示范市(县)”将作为典型在全国宣传推广,并可能在项目安排、资金投入上获得倾斜,形成“创建一批、带动一片”的效应,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的可及性和质量

六、市场监管与营商环境

1.【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互联网广告市场秩序整治重点任务》的通知

读要速览:本次整治聚焦当前突出问题:1)医药保健领域:整治“神医”、“神药”等虚假违法广告;2)金融投资领域:打击无风险提示的理财产品、非法证券期货广告;3)直播带货:规范主播和平台责任,查处虚假宣传、数据造假;4)“软文”和种草广告:明确标注“广告”标识,打击变相发布违法广告;5)利用技术手段伪装:如跳过广告按钮失灵、强制观看广告等。通过专项治理净化网络空间,保护消费者权益

2.【国家】《中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年度报告(2025)》发布

读要速览:该报告由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系统总结了2025年度全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工作与成效。内容包括:行政执法机关查办的侵权假冒案件数量与案值;公安机关破获的制假售假刑事案件;检察机关批捕、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情况;法院审理相关知识产权民事、刑事案件数据。同时,报告展示了在互联网、进出口、重点民生商品(食品药品、农资)等领域的专项整治成果,以及参与国际执法协作的情况。

3.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聚焦支点建设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若干措施》通知-鄂政办发〔20264

读要速览:该文件是湖北省优化营商环境的“升级版”举措包,包含数十条具体措施。核心方向包括:1)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广“一业一证”;2)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跨省通办”,探索政策“免申即享”;3)加强法治保障:推行包容审慎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4)要素保障:创新人才、土地、数据等要素供给方式;5)创新生态:加大对科技型企业金融支持,完善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机制。目标是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

七、标准化与科技创新

1.国家标准委关于征集2026年度国家标准化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623

读要速览:本次征集的试点项目类型广泛,与科技创新高度相关的包括:技术标准创新基地试点(聚焦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生物技术等前沿领域)、机器可读标准试点(推动标准数字化)、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试点、以及城市标准化创新试点。通过试点探索将创新技术和管理模式固化为标准,再利用标准引领产业升级和行业治理模式创新,形成“创新-标准-产业”的良性循环。

2.【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关于征集《人形机器人数据集》国际标准推进国内专家组成员的通知-市监标创(司)函〔202652

读要速览:国际标准化组织(ISO)正在筹备制定《人形机器人数据集》国际标准,该标准将规范用于训练和测试人形机器人AI模型的数据格式、质量要求、安全与伦理准则。市场监管总局现紧急征集国内在机器人、人工智能、数据安全等领域的顶尖专家,组建国内对口工作组。目的是集中国内产业界和学术界力量,积极参与国际标准起草,确保我国在人形机器人这一未来产业的核心竞争领域拥有标准制定话语权,保护国内产业利益和技术路线。

3.关于对拟筹建的江苏省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6个标准化技术组织进行公示的通知

读要速览:江苏省拟筹建包括脑机接口在内的多个前沿技术领域省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

拟筹建的6个标委会涵盖前沿与重点产业领域:

江苏省脑机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量子科技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新一代光通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太阳能光伏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工程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江苏省高技术船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核心目的是面向脑机接口、量子科技、光通信、光伏、工程机械、高技术船舶这六大领域,建立省级标准化技术归口组织,负责相关领域的标准体系规划、标准制修订、宣贯实施及国内外标准化交流合作。

公示反馈截止日期为202656日。各标委会的筹建方案(包括业务范围、对口组织、筹建单位等)已作为附件公布。

八、社会保障与长期护理

1.关于印发《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湘医保办发〔20261

读要速览: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于2026年4月17日印发《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经办规程(试行)》(湘医保办发〔2026〕1号),旨在全省统一规范长期护理保险的经办服务管理。核心内容概括如下:

参保缴费:与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参保、同步缴费,覆盖单位职工、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方式便捷,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支付近亲属的个人缴费。

失能评估:参保人可通过“湘医保”App或医保窗口申请。评估由至少2名专业人员(含1名专家)上门进行,结论公示5天。首次评估及复评通过的费用由基金支付。

护理服务:提供居家护理、社区护理、机构护理三种服务方式供参保人自主选择。定点机构需严格执行服务目录,建立“一人一档”电子护理档案。

费用结算:参保人仅需支付个人自付部分,基金支付部分由经办机构与定点机构直接结算,无需个人垫付。

管理与监督:对评估机构和护理服务机构实行定点协议管理,建立准入、考核与退出机制。通过智能审核、实时监控等方式防范基金风险,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经办服务。

该规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为湖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落地实施提供了全流程、标准化的操作依据。

2.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的公告

读要速览:海南省医疗保障局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专家,以健全评估体系、保障工作有序开展。

征集对象:全省各职校、高校在职或退休教职工及医疗机构退休职工等相关人员,优先吸纳具备老年医学、康复医学、护理专业背景或有失能人员照护评估经验者。

入库条件:需具备临床医学、康复、护理、精神心理等领域中级及以上职称和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良好的职业道德;参加培训并考核合格;身体健康且自愿。

主要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失能等级评估、复评及争议复核;参与标准研讨、质量督查、业务培训和政策咨询等工作。

申报方式与时间: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荐方式,将申报材料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56日。

3.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开征求《云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读要速览:该公告是为规范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运行,就承担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第三方机构如何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文件性质与目的:发布《云南省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明确评估机构的准入条件、管理规范、监督考核与退出机制,从源头保障失能等级评估的专业性、独立性与公正性,确保长期护理保险待遇支付的准确和基金安全。

声明:信息仅供参考,请以官方正式文件为准。

提示:全文可在官网查阅,欢迎持续关注下周政策动态。

(本文转载自读要网2026年4月27日发表之政策周报)